绿地世纪城二期(伊顿、津桥)无水管网改造工程—不可移动工程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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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一、项目编号:AHBBHSCG****** 二、项目名称:绿地世纪城二期(伊顿、津桥)无水管网改造工程—不可移动工程项目 三、成交信息 成交单位名称:**省利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成交单位地址:********大街***号*楼***号 成交金额:**.******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绿地世纪城二期(伊顿、津桥)无水管网改造工程—不可移动工程项目 项目概况:绿地世纪城二期(伊顿、津桥)无水管网改造工程—不可移动工程项目,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计划工期:**个日历日(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以开工令为准。) 采购范围:绿地世纪城二期(伊顿、津桥)无水管网改造工程—不可移动工程项目,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质量要求:合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或质疑,递交方式:书面形式递交。按采购公告载明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向其提出。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 购 人:高新区绿地世纪城二期小区第一届业主委员会 地 址:**省***禹会区燕山路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省***禹会区**小区*#一层营业房*号 联 系 人:范工 电 话:*********** 邮 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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