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州市河顺镇南苇底村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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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G-****-*** *、采购项目名称:***河顺镇南苇底村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评审日期:****年**月**日 二、成交情况: 序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址 中标金额 单位 * 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省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察院有限公司 ******郑花路**号 *******.** 元 三、评审专家名单:李海军、牛瑞生、郭松旺(采购人评委)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代理服务费参照**省招标投标协会豫招协[****]*** 号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中标人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 五、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全国公共**交易平台(**省·***)》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评标结果如下:第一中标候选供应商:**省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察院有限公司,价格评审**分,技术评审**.*分,商务评审**分,总分**.*分;第二中标候选供应商:中化地质**局集团有限公司,价格评审**.**分,技术评审**分,商务评审**分,总分**.**分;第三中标候选供应商:**省中宇地质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价格评审**.**分,技术评审**.*分,商务评审**分,总分**.**分; 其他供应商:**豫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价格评审**.**分,技术评审**分,商务评审**分,总分**.**分; 废标情况:无。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者,可以在公告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并附带相应的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邮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河顺镇人民政府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K 地址:***河顺镇行政路 联系人:苑华琰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J 地址:*****路***号联通大楼 联系人:殷付学 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 :中国共产党***河顺镇纪律检查委员会 电话:****-*******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苑华琰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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