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第七人民医院安保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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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第七人民医院安保服务采购项目二次品目 服务/社会服务/安全服务/保安服务 采购单位***第七人民医院行政区域***公告时间****年**月**日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赵红勇(组长)、朱**、汪智(采购人代表)总成交金额¥**.****** 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燕昆项目联系电话***********采购单位***第七人民医院采购单位地址********路**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时安涛、汪智/****-*******、****-*******代理机构名称**************代理机构地址***眼科医院东**米**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李燕昆/*********** 一、项目编号:ZKAYDL-********-*(招标文件编号:ZKAYDL-********-*) 二、项目名称:***第七人民医院安保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国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钢大道西郊乡政府西***米***号楼 中标(成交)金额:**.*******(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 **国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第七人民医院安保服务采购项目 本项目谈判文件范围内所有内容 详见文件 一年 详见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赵红勇(组长)、朱**、汪智(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豫招协【****】*** 号文件的规定收取,由中标(成交)人支付。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本次结果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上同期发布。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依据法规规定,质疑函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第七人民医院 地址:********路**号 联系方式:时安涛、汪智/****-*******、****-*******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眼科医院东**米** 联系方式:李燕昆/***********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燕昆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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