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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玉环经济开发区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三期)—滨江大道(泗水港桥至健康路)道路照明及交通工程(招标项目)玉环经济开发区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三期)—滨江大道(泗水港桥至健康路)道路照明及交通工程(标段)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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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经济开发区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三期)—**大道(**港桥至健康路)道路照明及交通工程(招标项目)**经济开发区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三期)—**大道(**港桥至健康路)道路照明及交通工程(标段)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关于**经济开发区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三期)—**大道(**港桥至健康路)道路照明及交通工程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A*******************) 公告开始时间:****-**-** 公告结束时间:****-**-** 本 **经济开发区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三期)—**大道(**港桥至健康路)道路照明及交通工程(A*******************),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经济开发区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三期)—**大道(**港桥至健康路)道路照明及交通工程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评标情况 【***】**经济开发区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三期)—**大道(**港桥至健康路)道路照明及交通工程 *、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 中标候选人名称 投标报价 质量 工期 * 博大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 合格 不超过***天 *、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项目负责人姓名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第*候选人 博大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梁哲宇 二级*政公用工程建造师浙****************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企业资质 第*候选人 博大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陈炳余 联系电话:*********** 招投标监督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其他公示内容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省*****经济开发区**大道*号 联 系 人:陈炳余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上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省***玉城街道环城名苑*号楼*单元*楼 联 系 人:严惠姣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上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招 标 人:**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盖章) 监 督 部 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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