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寺镇农村公益事业2024年谷堆村重点村项目-监理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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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馥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石寺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石寺镇农村公益事业****年谷堆村重点村项目-监理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谈判,现就本次谈判的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石寺镇农村公益事业****年谷堆村重点村项目-监理 项目编号:HNFH-****-**** 采购计划备案编号:**限采-****-**-** 二、成交项目简要说明:预算控制价:*****.**元;资金来源:财政资金;监理服务周期:施工阶段、保修阶段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要求:符合国家、省、*或行业相关最新规定标准;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媒体及日期:****年**月**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网》上发布。 四、谈判日期及地点:****年**月**日,******黄河大道***号。 五、谈判小组名单:王迎迎、郭清、尚晓 六、成交人名称和地址:中远融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省******郑东新区商鼎路**号中央特区**号楼*-*层附**号。 七、成交价为:*****.**元;监理服务周期:施工阶段、保修阶段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要求:符合国家、省、*或行业相关最新规定标准。 八、成交结果公告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网》公布,公示期为*天。 九、成交结果公告日:****年**月**日(应是工作日)。 十、成交结果公告日起*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成交结果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采购合同的签订。 十一、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二、采购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采购单位名称:***石寺镇人民政府 地址:***石寺镇 联系人和电话:郜先生 *********** 十三、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馥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省***伊滨区中德产业园*幢***室 联系人和电话:王先生 ****-******** **馥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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