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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华佗中医院西院区篮球场地面及护栏维修项目成交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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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华佗中医院西院区篮球场地面及护栏维修项目 成交单位名称:***康煌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成交价格:*****.**元(大写:陆万壹仟陆佰陆拾贰元整) 公示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提出质疑的渠道和方式: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的,须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华佗中医院运营科一次性提出质疑。 质疑电话:****-******* 联系人:李老师 地址:州后街院区*号楼*楼运营科 医院纪委监督联系电话:****-******* 备注: 一、提出质疑的时间以及提出质疑的条件 *.提出质疑的时间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提出质疑的条件 供应商认为本项目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事实依据;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不予受理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所质疑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或者缺乏事实依据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或者缺少必要的证明材料;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或者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据。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列入相关单位不守信名单、取消其参与采购人相关项目竞争资格。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结果即为确定成交供应商的依据。 特此公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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