镜湖水质提升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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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质提升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结果公告 **水质提升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CJCQWH******** 二、项目名称:**水质提升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腾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省******庐城镇移湖路周瑜大道**君悦晨光****室 成交价:*****元 供应商名称:**真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经济技术开发区汽经一路*号*-** 成交价:*****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水质提升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 服务范围:**水质提升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项目估算总投资约为****万元。对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询价及工程施工过程中相关造价提供咨询服务 服务时间:**个日历天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黄珊珊、王宇、陈李兵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招标文件约定执行。 *、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成交供应商业绩:无 (二)否决投标单位及原因: ************ 投标报价超过采购文件中需求要求 (三)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渡春路*号(**长江产权交易所),联系电话:***********。 (四)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局 地址:******长江中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长江产权经纪有限公司 地址:******渡春路*号(**长江产权交易所) 联系方式:*********** *.质疑联系方式:*********** *.投诉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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