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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油检测用十六烷值测定机中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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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煤化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采购柴油检测用十六烷值测定机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名称:国家煤化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采购柴油检测用十六烷值测定机项目 项目编号:****CG****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开标(采购)日期:****年*月**日*时**分   成交供应商名称:**云之坊科技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新站区物流大道与**北路**馥邦商务广场综合楼****室 成交金额:******.**元(大写:玖拾柒万柒仟元整) 本项目无最低报价被否决情况。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详见上传附件。 评审委员会名单:王**(组长)、陈希玉、焦发存(业主)。 采购人名称:国家煤化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地址:**省*******泰丰大街与淮河大道交叉口 联系人:张晔 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名称:**************** 地址:*******国庆东路四通商务大厦三楼(招标部)  项目负责人:王静;联系电话:****-*******   推荐人:商杰、芮斌、张晔。 专家推荐单位:*、**博裕达科学仪器有限公司;*、**署星贸易有限公司; *、 **云之坊科技有限公司;***尹尹科技有限公司。 推荐理由:信誉良好、服务优良、能够满足招标文件及采购需求,业绩突出,对采购人的物业管理服务有保障。 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号)文件及政府采购招标代理协议; 收费金额:*****.**元  公告期限: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内可以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其他   特此公告。 国家煤化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年**月**日 ****************  附件:*、竞争性磋商文件 *、中标人的成交主要标的(分项报价表) *、中标人的业绩(在评审所需的材料里面) *、售后服务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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