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二煤矿、潘三煤矿、朱集东煤矿、丁集煤矿综合信息化平台维保服务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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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潘二煤矿、潘三煤矿、朱集东煤矿、丁集煤矿综合信息化平台维保服务(招标编号:GN****-**-****),于****年**月**日**时**分,在*************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东华软件股份公司 投标总报价:*******.**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名称:**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元 公示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提出。异议接收联系电话:****-********。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在公示期内一次性提交,否则不予接收。 本次结果公示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淮河能源采购网(http://www.hhnycg.com/)、优质采云采购平台(http://www.youzhicai.com/)、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https://www.yzczb.com/)”发布。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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