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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门山国有林场2019年薄壳山核桃果园化管理建设项目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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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国有林场****年薄壳山核桃果园化管理建设项目 中标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山国有林场****年薄壳山核桃果园化管理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czcg******-***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开标日期:****年*月**日**时**分 中标供应商名称:***春光园林绿化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小溪河镇 中标金额:壹佰陆拾玖万贰仟陆佰元整(*******.**元)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具体详见附件 评审委员会名单:林安祥、叶传浩、郑叶明、江生泉、冯国军 招标人名称:*****山国有林场 地址:******小溪河镇东 联系人:童来林 电话:****-******* 招标机构名称:***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丰乐大道长江商贸城B区*栋***室 项目负责人:刘振宇 联系电话:****-******* 收费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执行*******-****年度公共**交易代理服务采购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报价标准) 收费金额(含专家费用****.**元):*****.**元 公告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山国有林场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小溪河镇东*****山国有林场办公楼*楼,联系电话:****-*******。 若投标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公共**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科服务窗口提出投诉。联系电话:****-*******。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招标单位:*****山国有林场 代理机构:***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附件: *、**山国有林场****年薄壳山核桃果园化管理建设项目评标结果公告 *、**山国有林场****年薄壳山核桃果园化管理建设项目交易文件 *、分项报价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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