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公告详情

惠州市惠阳区淡水南门中路60号房屋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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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信息 (成交)标的名称: *****区淡水南门中路**号房屋租赁组织方:***公共**交易中心**分中心公告编号: 惠公易产**[****]***号报价开始时间:****-**-** **:**:**交易编号:GJB****-***自由报价结束时间: ****-**-** **:**:**底价(万元): *.****竞买保证金(万元): **.****报价幅度(万元): *.**报名截止时间: ****-**-** **:**:**成交时间: ****-**-** **:**:**成交人: 何秋银成交价: *.****万元 交易条件说明 一、交易标的内容 本次租赁标的位于*****区淡水南门中路**号房屋,标的总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因历史原因,该物业未办理《房产证》、《国土证》、《不动产权证》。本次租赁标的目前现状为:出租,原承租人仍在使用;租赁标的混合结构,共*层,水电齐全,普通装修,交通便捷,周边商业圈。本项目以实物现状为准进行交易。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其他合法组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有下列情形的不具备竞租资格: (一)截止**区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发布招租公告,仍拖欠**区商业集团有限公司租金的; (二)租赁期间,未按**区商业集团有限公司或相关职能部门要求完成整改存在安全隐患的; (三)租赁期间,损坏房屋未按要求修复的; (四)租赁期间,在承租物业内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等严重违约情形的; (五)被**区商业集团有限公司诉至人民法院,经人民法院审理判决解除物业租赁合同的; (六)因原竞得人未按规定办理成交手续时,原竞得人不得继续参与竞价活动。 三、项目交易条件及要求 (一)本次租赁标的需缴纳交易保证金共计**.****万元。 (二)竞得人不得存储、生产、加工、排放、出售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有污染、有放射性的危险品及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禁止的生产经营活动。 (三)由于租赁标的较为陈旧,竞得人享有一个月装修期,装修期间不计租;竞得人接收物业时,如有必要对该场所进行维修的,确保安全后方可使用,承租期内一切安全责任由竞得人负责。如承租方进场需大面积改造修缮,相关修缮费及修缮工程开工申请手续均由承租方自行解决,出租方可给予相应的配合,在工程竣工后承租方提供有关资料给出租方备案使用。根据承租方提供的修缮方案情况,承租方可向出租方申请给予适当的**免租期(最长不超过两个月)。合同期满,所有装饰、加建不动产附着物均不得拆除,一切归出租方所有。凡参加报价者即视为对标的现状清晰明确。 承租方根据国家或政府职能部门有关规定及要求自行依法办理相关使用(经营)手续并按时缴纳相关费用,出租方仅负责协助承租人办理。承租方清晰标的现状,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为由退租或拒缴交租金;出租方对标的物的使用有监督检查权,承租方必须保证物业消防通道(公共楼梯等)畅通无阻,保持楼面、露台干净畅通、无堆积,避免存在安全隐患问题。 (四)本次租赁标的目前使用情况为:*、标的总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其中:第一层建筑面积***.**平方米、第二层***.**平方米、第三层***.**平方米、第四层***.**平方米<含砖房***.**平方米>、第五层***.**平方米、天面层电梯机房*.**平方米)。*、标的目前出租,原承租人仍在使用,合同租期于****年*月**日期满。*、租赁标的未设独立停车场,由于租赁标的毗邻的一块空地(停车场)为其他承租人使用,此块空地(停车场)不包括在本次租赁标的范围内。如本次竞得人不是原承租方的,同意给予原承租方**天搬迁期,则物业交付日期顺延**天。 (五)项目成交后,竞得人须提交报名材料供委托方审核。竞得人在交易公示期结束后*个工作日内未联系委托方进行竞得人资格审查的;或竞得人不具备竞租资格的,委托方有权取消竞得资格并罚没其交易保证金。 (六)竞得人领取成交通知书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凭成交通知书与委托方签订《物业租赁合同》,并缴纳履约保证金(*个月租金)后,持《物业租赁合同》原件前往***公共**交易中心**分中心办理退还交易保证金手续。逾期签订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委托方有权重新委托***公共**交易中心**分中心挂网公开招租并没收竞得人交易保证金。 (七)租赁期限及租金自双方签订合同约定之日起计,共*年,租金第*年起增加**%,即:第一年至第三年的每月租金按《产权交易成交通知书》确认的价格计收,第四年至第五年每月租金按第三年的月租金价格×(*+**%)计收。竞得人须在每月**号前缴清租金。 (八)标的物以现状出租,租赁标的实际面积如与信息公告所标示的面积有出入,以实际面积为准,承租方不得以此为由向出租方索赔或要求调整租金。意向承租方应在房屋出租公告截止前到现场查看标的物,凡报名参加报价者都视同已实地踏勘,确认了租赁标的物范围、面积等,并认可标的物现状及承租要求,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本次租赁标的为国有资产,在租赁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因政府或租赁标的权属人需收回租赁标的或债权人清偿债务需处置租赁标的等特殊情况,出租方有权收回该租赁标的,承租方应无条件配合并交回租赁标的(搬迁期最长不超过两个月),出租方不承担承租方的任何损失、不作任何赔偿。因此导致租赁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租赁期间,竞得人应保持租赁物业相关设施完好;属于房屋主体结构的正常维修由出租方负责并承担费用;其他非主体结构的维修由竞得人负责维修并承担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设施、排污排水管道及化粪池和房屋的门窗等损坏等维修。 租赁期间,由竞得人担任租赁房屋安全责任人。竞得人应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依法采取安全生产工作等各项措施,防范安全事故发生。如发生事故,由竞得人自行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因此造成出租方或第三方经济损失的,竞得人应予赔偿。 (十)在经营过程中,竞得人如需调整、改变租赁标的装修,先向出租方申报调整方案,经出租方同意后按期施工。 (十一)竞得人竞得租赁标的后原则上不得转租。 (十二)意向竞价方报名参与公开招租并缴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意向竞价方已完成对租赁标的现状、租赁合同范本内容及相关交易风险的充分了解和知悉,并自愿承担一切交易风险。 (十三)其他约定事项详见合同范本。 四、竞价方注意事项 (一)竞价成交后,请成交候选人先等待*个工作日,*个工作日为成交候选人公示日(以网上成交次日起计)。若*个公示日内无质疑或投诉,竞得人应在交易公示期结束后*个工作日内,联系委托方进行竞得人资格审查。 (二)请各竞价方登录***公共**交易中心产权交易竞价电子交易系统(https://cqjj.hzggzyjy.cn),自行在网上报名、缴纳保证金、报价、竞价。本次交易全程适用《***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公共**交易中心公共**电子交易规则》(惠*政数〔****〕*号)。 (三)项目竞价成交后,竞得人不按《***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公共**交易中心公共**电子交易规则》或挂牌公告规定的期限及本租赁条件及说明的要求,办理成交手续和签订交易合同的,均视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其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联系方式 如需查看标的,请联系委托方联系人:叶女士,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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