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公告详情

平潭北厝垃圾焚烧发电厂第三方驻厂监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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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综合实验区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合同法》。 *、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综合实验区环境卫生管理所 乙方:**至逸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FJXH[GK]*******-*的**北厝垃圾焚烧发电厂第三方驻厂监管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合同条款; *.*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合同标的 解锁编辑 包号 品目号 品目编号 品目名称 商品名称 数量 计量 单位 产地 类型 单价 金额 品牌 型号技术 指标等 产品属性 * *-* C****** 其他环境治理服务 其他环境治理服务 * 年 国内 ****** ******* 至逸环境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无 合计: *******.**** *、合同总金额 *.*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贰佰肆拾壹万伍仟元整(¥*******.****)。 *、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交付时间:服务期*年; *.*交付地点:**省******北厝垃圾焚烧厂; *.*交付条件:采购方每月按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第三方监管服务质量考核标准》对监管方的服务质量进行考核。 *、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 *、验收 *.*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甲方依照《第三方运营监管服务日常工作考核标准表》(详见附件),考核办法采用月考核的方式,采购方通过日常监管巡查和核查资料的形式对监管方服务工作进行考核。考核采取百分制,满分为***分,考核评分结果作为每月服务款支付和扣减的依据。 (*)月考核评分≥**分,不扣减上月服务经费; (*)**分﹥月考核评分≥**分,则按月考核评分结果得分作为支付比例支付上月服务经费(例如:月考核评分结果得分为**分,则支付服务经费计算比例为**%); (*)月考核评分﹤**分,不支付上月服务经费; (*)考核评分结果作为每月服务经费支付的依据,服务经费每月结算一次; (*)对年平均得分达到**分(含)以上,年终全额返还扣除的服务经费。对全年连续三个月或累计四个月考核议分低于**分(不含**分),终止合同,责令退出。 *.* 监管服务费按月分期支付,支付金额与每月考核得分挂钩,基准金额为*****元/每月。。 *.*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解锁编辑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 *** 采购方每月按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第三方监管服务质量考核标准》对监管方的服务质量进行考核并支付服务经费。考核办法采用月考核的方式,采购方通过日常监管巡查和核查资料的形式对监管方服务工作进行考核。考核采取百分制,满分为***分,考核评分结果作为每月服务经费支付的依据,服务经费按季度结算。 。 *、履约保证金 无。 *、合同有效期 三年。 **、违约责任 ***北厝垃圾焚烧发电厂在运营过程中经环保部门认定未达到《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要求的,或发生重**全事故的,经查实乙方确有监管不力之责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按合同金额的**%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如有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全部损失。。 **、知识产权 **.*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解决争议的方法 **.*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合同条款 参照招标文件第五章之规定。 **、其他约定 **.*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肆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其他:□无。□无 。 甲方:**综合实验区环境卫生管理所 乙方:**至逸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住所:**综合实验区潭城镇鑫鑫名郡后 住所: 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刘峰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 联系方法:***-********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江桥支行 账号: 账号: ***********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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