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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公示中]马鞍山市综合保税区场站特种车辆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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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MASCG-*-F-H-****-**** 二、项目名称:****综合保税区场站特种车辆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凌迪物流设备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省***经济开发区**路****号中环CBD-D***室 中标(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吨前移式电动叉车 品牌:林德 规格型号:CQD/R**S 数量:*辆 单价:******.** 元 其他主要标的详见附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王文祥、夏春香、韩来任、唐天广、王狄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附件。 *、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省*******印**路****号(印**路与湖东中路交叉口)汇通大厦主楼七楼督查部 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郑蒲港新区综合保税区投资有限公司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郑蒲港新区综合保税区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郑蒲港新区中飞大道***号 联系人:王狄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省*******印**路****号(印**路与湖东中路交叉口)汇通大厦主楼七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况文娟、林海 电话:****-*******、******* 附件:招标文件-****综合保税区场站特种车辆采购项目.pdf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pdf 主要成交标的.pdf 附件 ****综合保税区场站特种车辆采购项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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