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公告详情

灵璧县薄壳山核桃产业发展苗木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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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EP-LBCG******* 二、项目名称:***薄壳山核桃产业发展苗木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长林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尹集镇政府东尹集苗圃 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薄壳山核桃产业发展苗木采购项目 品牌(如有):淮长林 规格型号:薄壳山核桃苗木,单位:株 数量:*****株 单价:***.**元/株 五、评审专家名单:高侠(组长)、李红梅、牛曦、陈宏亮、张长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元,按照代理合同执行。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尚东国际三期 ** 幢 * 单元 *** 室,联系方式:***********,邮箱***********。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财政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 ***林业局 地址: ***林业局 联系方式: 张股长***********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 地 址: ***尚东国际三期 ** 幢 * 单元 *** 室   联系方式: 李新宇:***********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股长、李新宇 电 话: ***********,***********     九、附件 *.采购文件 *.成交结果公告 *.成交供应商情况 附件 中标公示.pdf招标文件.pdf**长林.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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