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公告详情

揽山悦府项目营销总包代理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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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一、项目编号:AHHX-****-*** 二、项目名称:揽山悦府项目营销总包代理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颐筑不动产营销顾问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省***经济技术开发区丹霞路以北,翡翠路西**大学城商业中心商办楼*F创客空间***号 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揽山悦府项目营销总包代理 服务范围:揽山悦府项目的策划设计、渠道整合、销售代理、推广活动等。 服务期限:**个月。 服务标准:完全响应 五、评审专家名单:李海涛、董景山、邹金娣、黄炜、刘家侠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考国家计委计价格[****]****号文规定收费标准**%的执行。 七、公示日期:****年**月**日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 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一)供应商认为上述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可在成交结果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 **:**-**:**,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点、联系方式如下: *.采购单位地址及联系电话: 地 址:**省******迎宾路***号国购汽车文化园*号楼 电 话: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及联系电话: 地 址:******长山路西侧CZ-*幢*层 电话:*********** (二)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请成交供应商在公告期满后联系采购人签订合同,缴纳相应费用。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的,作放弃中标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盛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省******迎宾路***号国购汽车文化园*号楼 联系人: 刘工 电 话: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长山路西侧CZ-*幢*层 联系人:徐刚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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