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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江站备用电源改造工程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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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一、项目编号:FS**************号 二、项目名称:乌江站备用电源改造工程 三、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结果: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 **上诚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省********街道**社区巢无路**号 ******(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 乌江站备用电源改造工程 全部 **日历天 魏寅生 皖*************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薛兴益、王亚军、熊晓燕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省河川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大道****号**时代广场C*幢**层****室,联系电话:****-********。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省驷**引江工程管理处 地址:**省******S***与引江路交叉口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省河川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大道****号C*幢**层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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