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公告详情

应急管理新媒体宣传项目采购(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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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一、项目编号: GXCZ-C-******** 二、项目名称: 应急管理新媒体宣传项目采购(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新街口外大街**号B座***号 中标(成交)金额:贰拾玖万玖仟元整(¥******.**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应急管理新媒体宣传项目采购(二次) 服务范围 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服务要求 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 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服务标准 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鹤林、袁传国、刘皓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标(成交)服务费。 *.金额:*.****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路***号汇峰大厦****室,联系电话:****-********。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省应急管理厅 地址:**省******路 *** 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路***号汇峰大厦****室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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