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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桐城化工园区(稳定同位素产业园)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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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园区(稳定同位素产业园)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TCCG(****)**号 二、项目名称:****化工园区(稳定同位素产业园)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项目(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标杆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省********工业园区**路中科大校友创新园**号楼 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化工园区(稳定同位素产业园)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项目(二次) 服务范围:****化工园区(稳定同位素产业园)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服务要求: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历天内完成项目的服务需求及采购人的其他要求。 服务标准: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何月南、祝斌、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磋商文件收取,金额为*.***‬‬‬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登录***公共**交易系统在线提出质疑或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联系电话:***********。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公共**交易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龙腾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街道文渊路与文澜路交叉口东南**米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先生 电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 *.现场记录表 *.业绩、奖项、证书 *.中小企业声明函 *.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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