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公告详情

政和县城区智慧水务及供水设施改造提升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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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 招标项目编号:E********************** 本招标项目于****年**月**日**:**:**时在***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开标,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并经招标人确认定标,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招标工程项目概况 工程项目名称:*****智慧水务及供水设施改造提升项目 招标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规模:工程建筑安装费约 **** 万元,对*****水务及供水设施进行提升,主要建设智慧水务系统,改造供水管网、二次供水设施、**制水厂。具体内容为: ①智慧水务建设; ②改造提升供水管网,改造供水管网总长 ** 千米(包括道路破除及修复、供水管网改造); ③改造**及鹤林工业园区外 ** 处二次供水设施; ④**制水厂技术改造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及评标办法 专家评委:郑华(组长)、卞丽萍、吴丽伟、杨品春、陈道耕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被否决投标的进入评审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无。 *、中标候选人及其投标文件内容: 中标候选人名称:联合体牵头方***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成员***勘测院有限公司、建同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官志伟证件号:****************** 投标总报价:*******元(人民币) 服务期限:从签订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验收 工作目标: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各项咨询成果满足国家、行业的相关规范、标准、规定及要求。 本工程进度目标:满足招标文件及招标人要求; 本工程质量目标:满足相关规定、招标文件及招标人要求; 本工程安全文明目标:满足相关规定、招标文件及招标人要求。 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及项目负责人相关业绩:/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必须具备合法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及其等级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勘察资质,具体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或者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资质,具体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政行业乙级或*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或具备*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监理资质,具体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备*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④具备**省政府采购网登记备案并提供相应截图且具有政府采购代理业务能力。 (*)投标人拟派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项目总负责人 : ①须具备*政工程类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 ②有效的注册公 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 ③有效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或 ④中华人民**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政公用工程)。 拟派出的项目总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本单位正式 在岗职工,以养老保险(或注册执业证书)所署单位为准。项目总负责人可以兼任: ①设计专业咨询或 ②监理专业咨询或 ③造价专业咨询 ④勘察专业咨询其中一个专业负责人,但应满足其资格要求。 专业咨询负责人: ①勘察负责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 格或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类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勘察专业咨询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②设计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政工程类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设计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③工程监理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政公用工程)或*政工程类监理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联合体成员中承担监理专业咨询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及拟派的主要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组人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 ②投标人均非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根据政发审[****]** 号文,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的,其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合并,不得少于十日)。 *、联系方式 招标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胜利街 *** 号 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传真:/ 联系人:吴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街 ** 号 A* 栋五楼 ***-* 室 联 系 人:卓先生 联系电话:***********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号)第五十四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的规定,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招标人不再接收异议申诉。评标结果异议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二*二三年七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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