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公告详情

2023年鸠江区农村公路安防提升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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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项目名称 ****年***农村公路安防提升工程 项目编号 WH**GC****JT****(任务书编号:FS**************号) 标段名称 ****年***农村公路安防提升工程 标段编号 WH**GC****JT****** 招标人 名称 ******交通运输局 地址 ******官陡街道办事处北五楼 联系人及电话 王工 ************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凯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创E汇C** 联系人及电话 张志云 ***********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年**月**日 第一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旭日公**梁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投标报价(元)/费率(%) *******.** 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 刘维 证书编号:赣************ 证书名称: 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工期(天) **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无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无 第二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通航交通设施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公路养护工程二类乙级资质 投标报价(元)/费率(%) *******.** 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 常亮 证书编号:辽************ 证书名称: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工期(天) **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无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无 第三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瑞远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公路养护工程二类乙级资质 投标报价(元)/费率(%) *******.** 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 黄健晨 证书编号:辽************ 证书名称: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工期(天) **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无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无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工程变更管理政策承诺书未填写,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琼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投标函工期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翔瑞**工程有限公司,投标函附录缺陷责任期、保修期填写错误,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万昌交通工程有限公司、**黔交公**梁有限公司,资质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无公路养护工程二类乙级资质或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省****工程有限公司、**择正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省华日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省中畅生态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智路交通建设有限公司、**春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三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尚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省华轩交通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省**隧道工程有限公司、**省赣西交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宇坤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通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锦路**建设有限公司、**万里公**梁建设有限公司、**丰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道达**工程有限公司、**龙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云迈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交通公路工程建设有限公司、**长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先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天之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博鑫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公路工程建设集团公司、**恒通交通工程有限公司、**奥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康志**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润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力和公路工程有限公司、**佳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省诚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楚宸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煜地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圣合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并且低于X值**%。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日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抽取的系数:a值为** *、样本值单位:/ *、基准价:/ *、其他:/ *.随机抽取:**吉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通航交通设施有限公司、瑞远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旭日公**梁工程有限公司、**世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陆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相同,经随机抽取系统抽取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旭日公**梁工程有限公司,第二中标候选人为:**通航交通设施有限公司,第三中标候选人为:瑞远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见附件 提示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公共**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公共**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联系电话:************。 *、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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