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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宿州市中医医院食堂及超市委托经营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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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医医院食堂及超*委托经营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省****医医院食堂及超*委托经营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AHJRCG****-** 二、项目名称:**省****医医院食堂及超*委托经营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徽杨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长**路与樊洼路**蓝光**城*号楼***-***室 成交金额:营业额的*% 评审得分:**.** 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省****医医院食堂及超*委托经营项目 服务范围:**省****医医院厨房区域及开放式职工餐厅和家属餐厅,以及食堂生活超*的经营。 服务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 服务时间:***日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与本项目相关的采购代理服务费用合计*****.**元,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疑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九瑞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人民路环宇国际*号入口****室,联系方式:***********。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投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省****医医院 地 址:*****北路 联系方式:戴超、***********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九瑞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人民路环宇国际*号入口****室 联系方式:武帅、***********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武帅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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