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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邱县宋店镇中心卫生院便携式彩超、麻醉机采购项目01包中标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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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店镇中心卫生院便携式彩超、麻醉机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HY-C****** 二、项目名称:***宋店镇中心卫生院便携式彩超、麻醉机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包: 供应商名称:**嘉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省**经济技术开发区文翁路**银硕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科研楼三层B***-B***室 成交金额:*****.**元 **包: 供应商名称:***星晟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省**经济技术开发区文翁路**银硕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科研楼三层A***-A***室 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包便携式彩超、**包麻醉机 品牌:迈瑞、普澳 规格型号:Z**S、金陵***型 数量:*台、*套 单价:*****.**元、*****.**元 五、评审专家名单:乔梅芳、吴涛、孙志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根据投标总价,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 [****]**** 号)货物类标准计收,不足****元按****元/包收取,共计****元/包,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通过中标人公司账户转账至代理公司。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参照《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宋店镇中心卫生院 联系电话: ****-******* 地 址: ***宋店乡街道 名 称: ************ 电子邮箱:*********** 地 址: ******湖光路与雪霁路****跨境电商大厦B座**F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工 电话:****-********转分机号****,*********** (电话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至**:**,下午**:**至**:**) 十、附件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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