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郊区老洲镇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高墩组路)道路(质量检测服务)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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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老洲镇****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项目(高墩组路)道路(质量检测服务) 项目编号:皖铜华标代字【****】第***号 采购方式:询价 成交供应商名称:**中南建设试验检测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劳动西路***号 成交金额:*****.**元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本项目为*****老洲镇****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项目(高墩组路)道路(质量检测服务)项目,具体详见询价文件中所载明内容。 采购人名称:*****老洲镇人民政府 地址:*****老洲镇 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名称:**华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翠湖一路德林世家*号楼*层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 收费标准:执行询价文件约定 收费金额:执行询价文件约定 公告期限:公告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不计当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华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翠湖一路德林世家*号楼*层,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义安区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无 特此公告。 采购人:*****老洲镇人民政府 采购代理机构:**华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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