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建工建工总承包]安建总承包长江建投(铜陵公司)铜陵市义安区旅游风景廊道项目(一期工程)EPC总承包项目民宿改造装修及配套专业分包工程标段1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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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承包分公司对安建总承包长江建投(**公司)***义安区旅游风景廊道项目(一期工程)EPC总承包项目民宿改造装修及配套专业分包工程标段*进行招标, 并于****-**-** **:**:**开标、评标,开评标会结束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 特此公示 标段(包)编号:ACEG-*************** 标段(包)名称:安建总承包长江建投(**公司)***义安区旅游风景廊道项目(一期工程)EPC总承包项目民宿改造装修及配套专业分包工程标段*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人:**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建工长江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为:**九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欧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骞铭建设有限公司、**召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佳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排名不分先后) 公示期限:****-**-**起至****-**-** 异议申诉 供应商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应在本招标结果公示期限之内,向**建工集团总承包公司提出,联系电话:****-********;如对处理结果不满意,在做出答复十五日内向**建工集团总承包公司纪检监察室提出,联系电话:****-********。 (一)投诉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投诉人、被投诉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 *、招标项目名称、编号; *、投诉具体事项及证明材料; *、具体、明确的投诉请求; *、提起投诉日期。 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投诉文件资料不齐全的,将不予受理。 (二)虚假、恶意投诉责任 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受理部门将列入不良记录名单,禁止其*至*年内参加**建工采购活动。 *、捏造或歪曲事实; *、提供虚假材料或信息; *、一年内两次投诉被查不属实;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或无法提供证据的合法来源;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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