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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生态环境局机动车排气污染激光遥感监测系统设备运维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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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局机动车排气污染激光遥感监测系统设备运维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ZB********* 二、项目名称:***生态环境局机动车排气污染激光遥感监测系统设备运维服务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宝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省*****新产业园仰桥路**号 中标金额:*****元 服务类 名称:***生态环境局机动车排气污染激光遥感监测系统设备运维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时间:合同服务期一年。服务期满后,在供应商履约良好、双方同意且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可以续签下一年合同,最多续签两次。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四、评标委员会名单:邓志杨、陶婧、程幼明、凤小勤、蒋志鹏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公管局、***财政局等五部门发布的《关于招标采购代理服务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公管[****]***号)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的**%收取,本项目收费****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无效投标单位情况:/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苏宁环球大酒店正门西南面写字楼A座***,联系方式:洪政,***********。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地址:***皖江财富广场A*座***室 联系方式:蒋主任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鼎信数智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苏宁环球大酒店西南方向写字楼A座***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洪工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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