遴选委托代理机构采购(第二次)采购结果公示(2023-JLJZAE-F3012)(第1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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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部遴选委托代理机构采购项目中标公示 ****年*月**日,我部组织了“某部遴选委托代理机构采购”项目评审会议,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 某部遴选委托代理机构采购(第二次) 二、项目编号 ****-JLJZAE-F**** 三、评标结果 第一名:青矩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第二名: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名: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第四名:智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第五名:**金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第六名:**鼎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第七名:**天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评审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第一预中标单位:青矩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第二预中标单位: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预中标单位: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四、公示要求 (一)公示期:*月**日-*月**日 (二)如有关供应商对评标结果存在异议,或认为下列事项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本公示期内,提出书面质疑和相关证明材料: *.招标人或者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应当回避而没有回避的; *.采购程序违反军队采购相关规定的; *.投标人之间或者招标人与投标人之间存在串通行为的; *.提供虚假资料骗取中标的; *.违反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其他事项。 (三)书面质疑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出具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由全权代表签字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并加盖单位公章。书面质疑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质疑的采购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 *.质疑人和被质疑人的名称,质疑人的地址、联系方式等; *.具体的质疑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证明材料; *.提起质疑的日期。 (四)供应商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和渠道实名质疑,其质疑应当有具体的质疑、投诉事项及证明其利益受到损害的事实根据,不得进行虚假、恶意的质疑。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质疑不受理。 五、联系方式 质疑联系人:马助理 联系电话:****-******* *********** 纪检联系人:李干事 联系电话:****-******* *********** 六、退保证金相关事宜 公示期结束后,如无异议,报价供应商的保证金将由我部统一办理,退回汇款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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