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公告详情

固定检测磅引导道路维修升级工程中标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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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一、项目编号:AHRH-******** 二、项目名称:固定检测磅引导道路维修升级工程 三、供应商名称:**卓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省******经济开发区一隆**侧*栋***号 成交金额:伍拾叁万壹仟伍佰捌拾伍元叁角肆分(小写:******.**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项目名称:固定检测磅引导道路维修升级位于***境内,主要包含原路面破除、修复、部分路缘石拆除重建等施工内容,总投资约**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日历天 项目经理:金玉帅 执业证书信息:公路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皖************) 五、评审专家名单:详见评审报告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最迟为本项目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淠河新区**#*楼,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依法向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参照《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号令)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地 址:***客运中心*楼 联系方式:余先生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淠河新区**#三楼 联系方式:王工***********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 话:***********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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