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公告详情

鹿邑县消防救援大队南环路消防站综合楼改造、营区绿化、铺设沥青路面项目-中标公告

已收藏 收藏

正文内容

公告内容文档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鹿财竞谈-****-** *、采购项目名称:***消防救援大队南环路消防站综合楼改造、营区绿化、铺设沥青路面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评审日期:****年**月**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鹿财竞谈-****-**-* 详见招标文件 ***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紫气大道西段与刘庄交叉口** *,***,***.** 元 序号 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 ***消防救援大队南环路消防站综合楼改造、营区绿化、铺设沥青路面项目 主要建设包括:消防站综合楼进行改造、营区绿化、亮化建设、铺设沥青路面等。 **日历天 武学文 豫************ 三、评审专家名单 魏峰(业主代表)、魏寒、 闫会莉(副场:***)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项目参照 《**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 【****】***号)收费标准收取 收费金额:**,***.**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共**交易中心》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未中标原因详见附件,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有社保的正式员工为授权委托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依据法规规定,质疑函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监督单位:***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监督电话:****-*******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采购人信息 名称:***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旭日路与祥龙路交叉口东***米 联系人:马强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聚鑫大地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省******黑朱庄路**号怡乐商务A座**楼 联系人:田女士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女士 联系方式:*********** ***消防救援大队南环路消防站综合楼改造、营区绿化、铺设沥青路面项目.zip 招标文件.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png

该信息含有招标文件下载,因文件过大或文件格式问题,手机端不支持下载,移动会员不享有招标文件下载服务,如需下载请升级为网站会员或联系客服。网站会员可登录招标网官网下载。

官网网址:zhaobiao.cn

相关推荐

打开招标网APP查看更多信息
招标网首页 > 中标公告 >

客服电话400-633-1888
版权所有 © 2005-2024 招标网 zhaobiao.cn

该项目详情注册或登录后可继续操作查看

提示

打开电脑版自助升级会员后可继续查看或联系客服

客服电话400-633-1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