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公告详情

安徽省救灾减灾中心建造叉车专用车棚项目(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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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对**省救灾减灾中心建造叉车专用车棚项目(二次)的评审工作已经结束,现将成交结果公示如下:   一、 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二、 项目名称:**省救灾减灾中心建造叉车专用车棚项目(二次)   三、 招标时间:****年*月*日   开标时间:****年*月**日   四、 项目采购人:**省救灾减灾中心   五、成交情况:   预定成交人:**华之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元   六、评审专家名单   张业照柴力 葛旭   七、公示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   八、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投标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投标人;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谈判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成交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采购人信息   联系人:张业照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省******双凤经济开发区凤麟路**号   *.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路工大西门**工业工大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裙楼二楼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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