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公告详情

六安市叶集区三元中学食堂劳务派遣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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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一、项目编号:AHMY:YJ-******* 二、项目名称:***叶集区**中学食堂劳务派遣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沁丰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叶集区**镇**街道锦绣路 成交金额为:******.**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叶集区**中学食堂劳务派遣服务项目 采购需求:我校须通过劳务派遣服务的方式由一家餐饮公司经营管理学校食堂(具体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及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合同模式为*+*+*,计*年。供应商在合同履行期限内,因合同义务履行不符合约定或服务等问题被投诉或考核不通过,不再续签下一年,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方可续签下一年 五、评审专家名单:详见评标报告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铭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省********镇与儿街路淠河新区**号楼,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叶集区平岗街道中心幼儿园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谈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叶集区**中学 地 址:***叶集区**镇 联系方式:李先生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铭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省********镇与儿街路淠河新区**号楼 联系方式:潘女士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女士 电话:****-******* ***叶集区**中学 **铭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文件下载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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