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公告详情

庐江县民政局购买庐江县城市社区基本公共养老、青少年活动服务、居家养老服务站运营“三项服务”评估项目中标(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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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一、项目名称:***民政局购买***城*社区基本公共养老、青少年活动服务、居家养老服务站运营“三项服务”评估项目 二、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盛虹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供应商地址:**省******恒丰大厦****室 中标价:*****元 三、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民政局购买***城*社区基本公共养老、青少年活动服务、居家养老服务站运营“三项服务”评估项目 服务范围: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服务要求: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服务标准: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四、评标小组名单 评标人:陈兵、汤加义、汪小青 监标人:方嘉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休息)向***民政局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民政局基层政权科,联系电话:****-********。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 (一)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二)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情况 ***民政局购买***城*社区基本公共养老、青少年活动服务、居家养老服务站运营“三项服务”评估项目中标通知书在本公告发布期满无异议后再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委派专人凭介绍信或公司授权书(须携带身份证)到***民政局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                                                  ***民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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