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高新区道路路灯工程EPC项目第二批次路灯检测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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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一、项目编号:szhazb-******* 二、项目名称:***高新区道路路灯工程EPC项目第二批次路灯检测服务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钧测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路***号**幢 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 务 类 名 称:***高新区道路路灯工程EPC项目第二批次路灯检测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具体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服务要求:具体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服务时间:具体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服务标准:具体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银河一路银河广场南栋***室,联系方式:****-*******。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埇桥区竹邑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银河一路银河广场小区南栋***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工 电 话: ****-*******、***********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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