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公告详情

2024年长江花山区及慈高区段省级幸福河湖创建服务项目(第二次)成交(中标)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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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一、项目编号:ZB********* 二、项目名称:****年长江***及慈高区段省级幸福河湖创建服务项目(第二次) 三、成交(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建大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路***号*栋****号 成交(中标)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项目名称:****年长江***及慈高区段省级幸福河湖创建服务项目(第二次) 服务范围:响应磋商文件 服务要求:响应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年*月底前完成全部创建任务并申请*级验收,并于**月底前申请省级复核。 服务标准:响应磋商文件 五、评审专家(竞争性磋商)名单:龚宏、程**、吴**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鼎信数智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紫源大厦*号楼***室 ,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农业农村水利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 采购人:*******农业农村水利局 地 址:******* 联系人:吴工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鼎信数智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紫源大厦*号楼***室 联系人:金工 电 话:****-*******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金工 电   话:****-******* 邮 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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