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西湖镇森林消防器材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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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年**镇森林消防器材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招采【****】***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采购日期:****年*月*日**时**分 成交供应商名称:义安区启圣安防器材销售中心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义安区顺安镇东顺商贸城*栋****房东边网点 成交金额:*****.**元 货物类 名称:灭火弹 品牌(如有):浩晨馨 规格型号:JL**-*** 数量:**箱 单价:***元 采购人名称:***铜官区**镇人民政府 地址:***铜官区翠湖二路***号 电话:*********** 采购机构名称:************** 地址:***铜冠商务大厦****室 电话:*********** 收费标准:执行采购文件约定 收费金额:****元 公告期限:公告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不计当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铜冠商务大厦****室,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铜官区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采购人:***铜官区**镇人民政府 采购代理机构:**************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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