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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苍南县税务局灵溪分局、第二税务所2024年物业及食堂后勤服务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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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税务局灵溪分局、第二税务所****年物业及食堂后勤服务品目 服务/房地产服务/物业管理服务 采购单位*********税务局行政区域***公告时间****年**月**日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曾国直、卢立伟、王靖(采购人代表)总成交金额¥**.****** 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先生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税务局采购单位地址**省******灵溪镇春晖路***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刘先生 ****-********代理机构名称************代理机构地址***灵溪**西清创园五楼***室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林先生 ****-******** 一、项目编号:ZJTZCN***********(招标文件编号:ZJTZCN***********) 二、项目名称:*********税务局灵溪分局、第二税务所****年物业及食堂后勤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新管家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省******灵溪**悦家园小区物业办公室 中标(成交)金额:**.*******(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 ***新管家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税务局灵溪税务分局、第二税务所****年物业与食堂服务项目 按招标文件执行 按招标文件执行 按招标文件执行 按招标文件执行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曾国直、卢立伟、王靖(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计价格[****]****号文件规定收费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个工作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其他事项:/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税务局      地址:**省******灵溪镇春晖路***号         联系方式:刘先生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灵溪**西清创园五楼***室             联系方式:林先生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   ****-********   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技术及资信分算术平均分值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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