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公告详情

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航海系实训室搬迁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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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一、项目编号:FS**************号(JQ-****-***) 二、项目名称:**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航海系实训室搬迁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康郁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省******临丁路****号***室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陆拾肆万伍仟元整(¥******.**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航海系实训室搬迁项目 服务范围 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服务要求 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 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服务标准 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王军、王国峰、何德荣(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格[****]****号文)规定的收费标准的**%收取,不足****元按****元计取。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云谷路云谷名庭东门斜对面B**栋*楼***室,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东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云谷路云谷名庭东门斜对面B**栋*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鹏 电话:*********** 附件: 公示附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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