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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阳县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自动记录系统-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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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文档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竞磋-****-** *、采购项目名称:***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自动记录系统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评审日期:****年**月**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政采磋商(****)****号 ***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自动记录系统 **鑫卓飞智能化工程有限公司 **省*******建设路东段***号临港物流产业园区办公楼*楼西***室 *,***,***.** 元 序号 名称 品牌(如有)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 ***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自动记录系统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元 三、评审专家名单 柴元吉、郑丽霞、王纳新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由中标人按***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标准向代理机构支付 收费金额:**,***.**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省政府采购网》和《***公共**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将通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lyggzyjy.ly.gov.cn),向中标人(成交供应商)发出电子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中标人(成交供应商)可网上登录交易平台后自行打印。该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加盖有电子签章,并附二维码标识。可通过扫描二维码以及通过我中心网站发布的中标公告,验证相关信息。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个工作日内,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可在线签订); *.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采购人信息 名称:******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中文达建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省***郑东新区**路***号*号楼*单元*层***号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 承诺书.pdf -报价明细表.pdf 招标正文.pdf 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投标人).pdf 评标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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