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公告详情

长江省级幸福河创建及验收方案编制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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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一、项目编号:ASW**C****FW**** 二、项目名称:长江省级幸福河创建及验收方案编制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绿通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省***弋江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服务外包产业园二期*栋*层 中标(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长江省级幸福河创建及验收方案编制项目 服务范围:******、经济技术开发区联合创建长江为省级幸福河湖,组织开展省级幸福河湖建设创建及验收工作 服务要求:创建方案编制、验收文本编制、创建视频拍摄、创建元素布置、省、*级验收评审组织等工作。中标单位需通过采取现场踏勘、资料收集等手段,对照《**省幸福河湖评价标准(试行)》的相关要求,完成长江省级幸福河湖的创建验收工作。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方案验收审查完成 服务标准:合格(以通过省、*级专家组验收为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 葛文景、何清、娄祥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支付标准:(*)如成交价低于***万,则代理费=成交价×*.*%;(*)如代理费计算低于****元的按****元支付 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二、无效投标单位:无 三、中标单位业绩:*、***九莲塘****年*级幸福河湖及****年省级幸福河湖创建项目,****.**;*、***青安江幸福河湖示范试点建设实施方案编制,****.** 四、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皖江财富广场A*座****,联系电话:***********。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投诉。联系电话:****-*******。 五、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要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出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出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水务局(主体)、**经济技术开发区水务管理处(成员) 地址:**省******G***(**大道)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苏柏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皖江财富广场A*号楼**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金融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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