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盛大厦保安服务采购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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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穗新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方”)对恒盛大厦保安服务进行邀请采购,采购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恒盛大厦保安服务 二、项目类别 服务 三、采购(招标)控制价 总价包干 ¥******元 四、采购内容 根据询价人需求提供符合商务写字楼乙级保安标准服务 (*)采购人对**的服务供应商派出的保安员的岗位设置具有决定权,可对服务供应商的管理工作提供有效的意见和建议。 (*)采购人按实际需要,要求服务供应商提供具有特殊专长的保安员。 (*)服务供应商应针对本项目建立保安服务方案,以及组织架构、人员录用等内容的规章制度。 (*)采购人对重要岗位的设置、人员录用与管理以及重要的管理决策有直接参与权与审批权。 (*)在处理特殊事件和紧急、突发事故时,采购人对服务供应商派出的保安员有直接指挥权。 (*)**的服务供应商应对派出的保安员进行严格审查,保证其均持有服务地*级或以上**机关颁发的《保安员证》。 (*)服务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省、***的相关劳动法规和保险条例,为保安员提供完善的劳动权益保障。 (*)服务供应商在日常管理中要建立交接班、请(休)假等登记等制度,采购人有权查阅记录。如因保安员的休请假、撤换或辞退造成保安人数的空缺,服务供应商应在*日内予以补充。 (*)采购人有权提出更换不符合使用要求或损害采购人利益的保安员。采购人提出更换要求并与服务供应商协商,协商完成后服务供应商应在*个工作日内予以更换。 (**)若发生劳动争议或出现伤、病及意外死亡情况时,均由服务供应商负责调解与处理,采购人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服务供应商应按采购人的要求为保安员统一的服装及统一的服务标志,保安器械等装备。其中对讲机必须配置与采购人项目使用的讲机达到互联互通的要求,以保证项目管理过程中信息沟通顺畅。 (**)服务供应商应按照《中华人民**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发放工资,服务人员工资不得低于***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工资不含按国家规定供应商必须支付的社会保险及其他应付费用)。 (**)服务供应商应按照《中华人民**国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支付国家规定必须购买的社会保险费用。 五、邀请供应商名称 ***铁保宏泰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振远特卫保安集团有限公司、中维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六、成交供应商、成交金额 中维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总价包干 ¥******.*元。 七、采购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广仁路*号**层 采购方:**穗新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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