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安全生产中介机构管理进行研究论证和制度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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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司法厅机关(服务购买方)通过 定向委托方式,组织实施了以下项目的购买活动,现就购买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省安全生产中介机构管理进行研究论证和制度设计 购买服务计划项目编码:SDGPPS*********************** 项目编号、标包:SDGPPS*********************** 二、购买服务内容: 政府立法研究服务基地围绕破解上述问题,结***省实际开展立法研究、制度设计:一是明确立法目的、适用范围,同时对中介机构作出定义。二是明确安全生产中介机构在执业中应遵守的执业规范具体要求,主要包括执业行为、服务质量、过程控制等方面。三是明确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安全生产中介机构具体的监督管理要求、措施。四是根据设定的安全生产中介机构义务,明确通报批评、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手段。同时,要形成草案建议稿、草案建议稿逐条说明及整体起草情况说明、立法资料汇编等材料。 三、合同金额及报价明细(人民币):*.*万元 四、确认的服务提供方(乙方): **科技大学 五、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缇缇 联系方式:******** 六、其他内容: 当前安全生产中介机构存在的问题比较突出:一是安全生产中介机构立法存在空缺。针对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以及无资质要求的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开展安全咨询类、安全检查类、安全培训类等技术服务,只需营业执照即可开展业务,没有法律、法规、规章对其违法行为进行规范,存在法律漏洞和监管盲区。二是安全生产中介机构服务质量管理不到位。通过前期专项整治、执法检查、调研发现,由于安全生产中介机构进入门槛低,机构规模普遍不高,“鱼龙混杂”情况严重,管理水平、服务能力、服务质量与政府部门要求、企业需求相差较大,已经严重影响到我省安全生产中介机构的健康长远发展,同时也为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埋下隐患。三是行政处罚措施缺失。目前对提供安全咨询类、安全检查类、安全培训类等技术服务的安全中介机构弄虚作假、未到现场实地核查、出具虚假失实报告等违法行为,没有相对应的行政处罚措施。针对存在的问题,需要开展调研论证,为制定出台相关法规规章提供参考和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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