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公告详情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审计中心协作审计项目(2包)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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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一、项目编号:AHHY-WH-********-** 二、项目名称:**经济技术开发区审计中心协作审计项目(*包)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兴昌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供应商地址:******马家堡东路***号*号楼**层****室。 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经济技术开发区审计中心协作审计项目(*包) 服务范围:经开区水务管理处原处长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审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年财务收支审计、**街道原党工委书记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审计、**街道原办事处主任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审计。 服务要求:详见采购需求说明。 服务时间:**个工作日。 服务标准:提交最终成果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 葛道州、王良琴、蔡东。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中标价**.*%,不满****元按****元计算。 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二)无效投标单位:无; (三)投标人业绩: *.***毕桥镇卫生院负责人夏**同志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审计; *.**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人力**和社会保障局委托财务收支审计。 (四)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银**路绿庄大厦***室。联系电话:***********。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相关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五)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经济技术开发区审计中心      地址:***华山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银**路绿庄大厦***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钱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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