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公告详情

灵宝市豫灵镇人民政府2024年灵宝市豫灵镇烟叶电烤房项目二标段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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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豫灵镇人民政府****年***豫灵镇烟叶电烤房项目(二标段) *、项目编号:**公开采购-****-**;LBGZ[****]***-ZC***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万元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评审日期:****年*月**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址 中标金额 LBGZ[****]***-ZC***-* 在豫灵镇上屯村、吴村村分别安装配套变压器***KVA 、***KVA各一台 ***利丰电器有限责任公司 **省*******虢州路**小区北 **米*号 ******.**元 序号 名称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 ***豫灵镇人民政府****年***豫灵镇烟叶电烤房项目(二标段) 二标段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 日历天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符合国家规定,达到正常运行使用条件 三、评审专家名单 余明娟(组长)、赵朝荣、张爱萍、申紫合、翟赞茹(甲方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按豫招协[****]***号**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由中标人缴纳中标服务费。 收费金额:****.**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招标网》、《**省政府采购网》、《****公共**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名称:***利丰电器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屈金斗 联系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NEHAT**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监督单位:***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联系电话:****-*******    监督单位:中国共产党***豫灵镇纪律检查委员会    联系电话:****-******* *、招标人:***豫灵镇人民政府    地址:***豫灵镇中州路*号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亚武路*政府后门西**米(***地区分公司)    联系人:宋先生    电话:*********** [LBGZ[****]***-ZC***-*]****年***豫灵镇烟叶电烤房项目二标段.SMXZF 评标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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