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公告详情

六安市人民医院电子支气管镜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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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电子支气管镜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AHLT-******* 二、项目名称:*******电子支气管镜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瑞辉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省********乡光彩建材*场B区**栋***-***号 成交金额:贰拾陆万陆仟元整(小写:******.**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电子支气管镜 品牌:因赛德思 规格型号:iS-PF*(图像处理工作站)、iS-NBC**(电子支气管内寇镜) 数量:*台 单价:******.**元/台 五、评审专家名单:张荣、戴本军、胡松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通过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地址:********街道**南路***号城投大厦*楼,联系电话:****-*******)。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皖西西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省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街道**南路***号城投大厦*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姜老师、许工 电话:****-*******、****-*******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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