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阳县城区非机动车道铺设沥青及配套工程一期崇阳县城区非机动车道铺设沥青及配套工程一期评标结果公示(标段编号CYZX-202406SZ-038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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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CYZX-******SZ-********* 一、招标概况 *****非机动车道铺设沥青及配套工程一期*****非机动车道铺设沥青及配套工程一期于****年**月**日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年**月**日在**开标一室开标,并于****年**月**日完成评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城*管理执法局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名次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中标候选人名称 **通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白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迈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元) ********.** ********.** ********.** 投标报价备注 / / / 质量(如有) 合格(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合格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也称合格),关于质量要求的详细说明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工期(/天) (交货期、服务期) *** *** *** 项目负责人(如有) 姓名 高纪超 庞亦新 唐浩 证书名称 *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政二级注册建造师 *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 鄂************ 鄂************ 鄂**************** 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资格能力条件)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如有) 三、评标情况 评标情况资料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 四、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时间)。 五、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城*管理执法局 地址:*****路**号 联系人:简长兵 电话(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云创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省******石牌岭路与工大路交汇处**天玺第**幢*层(*)商号房-* 联系人:陈工 电话(传真):*********** *.行业主管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住建大厦 * 楼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传真):****-******* *.公共**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地址:***政务服务中心*楼 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传真):****-******* 备注说明: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云创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盖单位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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