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公告详情

舒城职业学校舞台布景与数字媒体实训设备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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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一、项目编号:LAZC******** 二、项目名称:******舞台布景与数字媒体实训设备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育森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省******花峰路****号跨境电商园三期*栋GF区*层F***号 成交金额:贰拾捌万壹仟元整(******.**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舞台布景与数字媒体实训设备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按采购文件要求执行 服务要求:按采购文件要求执行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日历天内完成供货 服务标准:按采购文件要求执行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号”文件收费标准收取;收费金额****.**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报价:******.**元。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教育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经济开发区陈三堰路  联系方式: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壮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镇万佛路与桃溪路交叉口 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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