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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市宁墩中心小学操场维修改造项目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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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 名称:***宁墩中心小学 地址:***宁墩镇 代理机构 名称:************ 地址:*****大道诚信大厦**楼****室 项目名称 ***宁墩中心小学操场维修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 CG-FB-jinxin-******* 发包时间 ****年*月**日*时**分 第一承包候选人 名称:**省**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响应报价:******.**元 工期:**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按国家现行标准执行 项目负责人:赵荣俊(*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皖************ 企业资质:*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第二承包候选人 名称:晨业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响应报价:******.**元 工期:**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按国家现行标准执行 项目负责人:李荣玉(*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皖************ 企业资质:*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第三承包候选人 名称:***兴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响应报价:******.**元 工期:**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按国家现行标准执行 项目负责人:陈春华(*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皖************ 企业资质:*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公示时间 ****年*月**日-****年*月**日 其他 (一)若响应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结果有异议,可在结果公示期内向发包人或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发包人联系人:程先生,联系电话:***********,代理机构联系人:孙女士,联系电话:****-*******。 (二)若响应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发包人提出投诉,联系电话:***********。公示期无异议,则第一承包候选人为承包人。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参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响应人,将按照《***工程建设项目响应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响应人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宁墩中心小学************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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