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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人民路小学东校食堂经营承包项目中标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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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人民路小学东校食堂经营承包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SJY**************** 二、项目名称:***人民路小学东校食堂经营承包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博元后勤服务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省***月亮岛小区 成交金额:百分之伍(平抑基金报价营业额的*%)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人民路小学东校食堂经营承包项目 服务范围:***人民路小学东校食堂提供中餐 服务要求:保证膳食质量和服务水平。 服务时间:服务期*年,采取*+*+*模式,合同*年*签。合同服务期满后,经发包人考核合格可以续签,但续签不超过*年。 服务标准:符合发包文件相关要求。 五、安全状况业绩: 序号 食堂名称 业主单位 * 皋**学(光明路校区)食堂 **皋**学 * **省**第二中学食堂皋**学(光明路校区) **省**第二中学 * **经济技术开发区皋陶学校食堂食堂 **经济技术开发区皋陶学校 * **中学食堂 **中学 * 皖西中学食堂 皖西中学 六、评审专家名单:黄德国、林彬、杨力、王斌、谢勇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发包文件约定执行。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丰大厦*楼***室,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发改委公共**交易股(地址:***大华山路瑞梦花园二期*#商业楼西楼)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发包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发包人信息 名 称:***人民路小学东校 地 址:***清风路***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壮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丰大厦*楼***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主任、黄工 电 话:****-*******、****-*******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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