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安区高皇学校教室光环境改造项目(二次)第一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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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皇学校教室光环境改造项目(二次)第一包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RX*******-*-* 二、项目名称:***高皇学校教室光环境改造项目(二次)第一包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帆航益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省***高新区海棠路***号院士大厦**楼****室 成交金额:******.**元(壹拾贰万陆仟玖佰伍拾元整)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教室护眼灯、黑板护眼灯; 品牌:华辉、华辉; 规格型号:HHL-******、HHL-******; 数量:***盏、**盏; 响应文件第一轮报价单价:***.**元/盏、***.**元/盏,具体单价以第一轮报价与最终报价同比例下浮。 五、评审专家名单:江健、张宜奎、赵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要求执行。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单位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高皇学校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省********路**号,联系电话:***********。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高皇学校 地址:**省********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睿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恒生阳光城**栋A座**楼****-****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工 电话:****-******* ******高皇学校 **睿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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