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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度学生食堂委托运营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2024年度学生食堂委托运营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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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学生食堂委托运营项目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年度学生食堂委托运营项目 项目编号:****BTAWZ*****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开标(采购)日期:****年**月**日 ************年度学生食堂委托运营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长快餐饮有限公司 地址:***新站区三十头社区**路***号 投标报价: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期限: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收费和结算要求: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备注说明:无 第二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湖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省***禹会区高新**侧、兴华路东侧电子信息产业园(原农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内*#楼食堂第*-*层 投标报价: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期限: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收费和结算要求: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备注说明:无 第三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李府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省******科学岛内 投标报价: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期限: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收费和结算要求: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备注说明:无 第四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玉兔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省*****路****号 投标报价: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期限: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收费和结算要求: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备注说明:无 第五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大厦酒店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省***长江路***号**大厦*楼 投标报价: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期限: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收费和结算要求: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备注说明:无 第六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徽王餐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省******淮**路***号 投标报价: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期限: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收费和结算要求: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备注说明:无 第七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岸香国际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新站区**工业园区纬二*****幢*号 投标报价: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期限: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收费和结算要求: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备注说明:无 第八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天鲜配餐饮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省***高新区天波路**号天怡商务中心B座二楼 投标报价: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期限: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收费和结算要求: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备注说明:无 第九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紫鸿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省******经济开发区**路以西,汤口路以**德公馆第S**#楼*层 投标报价: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期限: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收费和结算要求: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备注说明:无 第十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红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省******上派镇**南路与青年路**建工大厦二单元***室 投标报价: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期限: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收费和结算要求: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备注说明:无 招标(采购)人名称:******** 地址:******文忠路****号 联系人:孙老师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公共**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新区**路****号(**大道与**路**)六楼 项目负责人:钱小宇 联系电话:****-********、******** 公示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公共**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新区**路****号(**大道与**路**)A区六楼***室,联系人:朱工,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纪检监察处提出投诉,联系电话:****-********。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公共**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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