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公告详情

六安市中医院裕安区医联体信息发布服务项目

已收藏 收藏

正文内容

****医院***医联体信息发布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AHGJ-FW-******** 二、项目名称:****医院***医联体信息发布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省***梅山路电信大楼 成交金额:柒拾柒万元整(小写:******.**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项目名称:****医院***医联体信息发布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医院***医联体信息发布服务,涉及全区共有**个乡镇卫生院及*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包含乡镇级信息发布终端设备**台,村级信息发布终端设备***台等。 服务要求:满足采购需求。 服务时间:三年。 五、评审专家名单:李靖、戴皓、王明锐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和谐西路**号,联系电话:****-*******。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医院 地址:******人民东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国建投资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和谐西路**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工 电话:****-******* 十、附件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轮报价单 ****年*月*日 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二轮报价单.jpg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jpg

该信息含有招标文件下载,因文件过大或文件格式问题,手机端不支持下载,移动会员不享有招标文件下载服务,如需下载请升级为网站会员或联系客服。网站会员可登录招标网官网下载。

官网网址:zhaobiao.cn

相关推荐

打开招标网APP查看更多信息
招标网首页 > 中标公告 >

客服电话400-633-1888
版权所有 © 2005-2024 招标网 zhaobiao.cn

该项目详情注册或登录后可继续操作查看

提示

打开电脑版自助升级会员后可继续查看或联系客服

客服电话400-633-1888